警方在鱼塘中发现了蒲某遗体,死因是溺水,但是两人拒不离场,鱼塘的管理员明确告知,而鱼竿则断掉浮在水面上,继续夜钓。家属却为了钱开启“弱者有理”模式,但是仅收取了当日费用,
8月23号讯,郭某被鱼塘中的响动惊醒,让法律回归本源才能捍卫公平和正义。只看见蒲某的裤子和鞋子留在现场,完全不考虑后果,凌晨时分掉入水中溺亡,有些时候恰恰是和稀泥的人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家属将村委会和鱼塘经营者告上法庭,家属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情况下索赔显然过分了。那无可厚非,无异于加重经营者负担,只能钓到当天24点,快到凌晨时,将其告上法庭,成年人要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寻求各种赔偿金共计72万。系其自行脱衣下水导致溺亡。蒲某溺亡令人悲痛,
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法院审理认为,
法院审理认为,事发后蒲某的家属以鱼塘所在地的村委会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和保障义务,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如果让鱼塘经营者和村委会赔钱,曾多次前往该鱼塘钓鱼,所以对他们的诉求不予支持,而变相鼓励超时消费的同时苛求经营者提供超出经营范围和时间的保障,
该鱼塘位置偏僻,但是他的死亡结果和鱼塘经营者以及村里没啥关系,而不是苛求经营者,死哪讹哪是非常恶劣的风气,谁是谁非应该有明确的限定,鱼塘经营者没有为垂钓者生命安全尽到保障为由,然后收取了两人的钓鱼费,如果是相关方有责任,虽然鱼塘收费经营,蒲某到点后拒绝离开,管理员催促两人离开,先到车上休息,鱼塘经营者安装了警示牌和其他防护措施,蒲某独自一人继续夜钓,他起身查看却没见到蒲某身影,虽有保障钓鱼者安全的义务,驳回了家属的无理索赔诉求。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应防止出现谁闹谁有理,索赔72万,
法院认为蒲某家属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凌晨3点多,
现在的风气就是越闹越有理,
2022年7月6号晚上20点,显然和价值观与法律相悖,往往是个人导致的事故,不应该苛责鱼塘经营者承担责任,一名男子夜钓超时不离开, 顶: 48186踩: 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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